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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4讯 7月8日消息(云青)瑞斯康达(603803)昨日晚间发布了《关于相关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5年7月5日,瑞斯康达收到相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月杰和董事朱春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朱春城已被取保候审。经与有关部门了解,上述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事项与2023年9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做出的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公司于2025年7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董事兼副总经理韩猛先生代行董事长及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月杰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无法正常履行相关职责,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李月杰无法履职期间,特指定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韩猛代行董事长及总经理职责。
受该消息影响,瑞斯康达股价今日一直跌停,总市值36.54亿元。
查阅此前公告显示,2023年9月14日,瑞斯康达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包括李月杰、朱春城等高管。
经查明,瑞斯康达违法事实如下:
2018 年起,瑞斯康达将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蓝迅通)作为专网通信业务运营平台,与隋某力控制或指定的企业对接上下游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检测交付等事宜,开展专网通信业务。
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深蓝迅通以生产型企业的名义加入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其真实身份是作为垫资方,以先向上游供应商支付大部分预付款,向下游客户收取少许预付款,待交货完成后,下游客户再向深蓝迅通支付剩余货款的方式,为隋某力方面提供垫付资金。业务模式上,瑞斯康达“以销定产”,先与下游签订销售合同,再根据事先谈好的毛利率倒算采购单价,与上游签订数量一致的采购合同。瑞斯康达应当知悉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
上述行为导致瑞斯康达披露的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2019年营业收入35,133.19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8,754.5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378.67万元,虚增收入占公司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3.21%,虚增利润总营业成本22,787.6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345.29万元,虚增收入占公司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4.4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7.31%。
以上事实,有瑞斯康达相关年度报告,财务资料,相关客户、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情况说明,工商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本案责任人员均在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中签字确认保证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李月杰牵头参与、实施专网通信业务。朱春城积极参与、实施专网通信业务。高磊参与决策,同意引入专网通信业务。王曙立分管财务,负责专网通信业务的资金调度。邵万喜负责协调专网通信业务。任建宏和王剑铭、冯雪松参与决策,同意引进专网通信业务。
2023年9月的公告显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对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万元罚款;
二、对李月杰、朱春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三、对高磊、邵万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四、对王曙立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五、对任建宏、王剑铭、冯雪松给予警告中国十大杠杆配资公司,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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